韦海团律师亲办案例
民间借贷纠纷案
来源:韦海团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5-03
浏览量:376

注:夫妻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并签署《借条》,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?本律师代理原告,将债务人相某的妻子一起作为被告,经过法院认定,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,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,成功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
审理法院: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---人民法院

原告:A

代理律师:韦海团,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被告:B、C

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
案情简介:

---年,被告B陆续向原告借款,至---年,被告出具借条,对借款本金、还款时间进行了约定。借款到期后,被告未约定时间还款,故提出诉讼。

承办过程:

原告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,律师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述并仔细审查证据材料,依据法律规定对该案件作如下分析:1、建议立即起诉至法院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;2、该债务虽然只有夫妻一方签署,但仍属于夫妻共有债务,建议将夫妻双方一起起诉;3、立即查封对方名下所有的房屋,避免转移财产。原告在听取律师意见后,依法委托本律师进行诉讼。在诉讼过程中,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的房屋,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

审判结果:

1、胜诉

2、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及本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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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柳州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韦海团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西八海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2*********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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